《清新區花塘基周邊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
批后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現將《清新區花塘基周邊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公示如下:
1、項目名稱:《清新區花塘基周邊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
2、項目詳細情況及意見反饋方式可登陸清遠市城鄉規劃局網站(www.qyup.gov.cn)查詢或直接到我局咨詢,咨詢電話:5810261。
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1、規劃范圍
用地位于清新區太平鎮與山塘鎮交界處,清四公路以北地塊,規劃用地面積131.84公頃。
2、發展規模
規劃城市建設用地108.5公頃,規劃人口1.2萬人。包括居住用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公用設施用地、綠地與廣場用地5大類,其中規劃居住用地48.55公頃,規劃綠地與廣場用地41.21公頃,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6.56公頃,規劃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公頃12.06公頃,公用設施用地0.12公頃。
3、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本次規劃區的配套設施包括公共服務設施、交通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設施依據規劃區居住人口規模綜合確定,原則上不得減少數量或壓縮規模。市區級、片區級的配套設施可在本單元內調整位置,社區級的配套設施可在規劃所在街坊內調整位置。但其等級、用地、規模不得減少。
規劃區內的公共服務設施分為教育設施、行政管理及社區服務設施、醫療衛生設施、文化體育設施、福利設施、商業服務設施6個類型。
4、法定單元圖則
單元主導功能為居住,規劃人口1.2萬人,單元總用地面積131.84公頃,凈用地面積108.5公頃,計容總建筑面積76.94萬㎡。單元平均容積率0.8,居住用地平均容積率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