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
一、清遠市國資委概況 (一)主要職責 1、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 2、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 3、負責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 4、負責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獎懲、任免、考核。 5、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等有關工作。 7、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8、擬訂本市相關工作的規范性文件,依法對市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9、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清遠市國資委內設辦公室、財務考核科、規劃發展科、法規產權科、人事科等5個機構。 二、清遠市國資委2017 年部門預算表
部門預算公開表1 清遠市國資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公開表2 清遠市國資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公開表3 清遠市國資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公開表4 清遠市國資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公開表5 清遠市國資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公開表6 清遠市國資委部門收支總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公開表7 清遠市國資委部門收入總表 單位:萬元
部門預算公開表8 清遠市國資委部門支出總表 單位:萬元
三、清遠市國資委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7 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市國資委2017 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34.55 萬元。收入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15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92萬元、農林水支出15萬元、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358.9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8.56萬元、結轉下年0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國資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34.55 萬元,比2016 年執行數減少312.87 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97.41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7.15萬元,占6.2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4.92萬元,占1.13%;農林水(類)支出15萬元,占3.45%,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類)支出358.92萬元,占82.6%;住房保障(類)支出28.56萬元,占6.57%。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類)2017年預算數27.15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3.19萬元,增長13.31%;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0.65萬元,增長2.45%。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類)2017年預算4.92萬元,與2016年執行數和2016年預算數對比沒有增減。 (3)農林水(類)林業(款)工業防災減災(項)2017年預算15萬元,與2016年執行數沒有增減;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15萬元。 (4)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類)國有資產監管(款)行政運行(項)358.92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22.55萬元,增加7.02%;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81.76萬元,增長31.19%。 (5)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類)國有資產監管(款)其他國有資產監管(項)2017年預算數15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減少36.6萬元,下降70.93%;與2016年預算數對比沒有增減。 (6)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類)2017年預算數28.56萬元,與2016年執行數和2016年預算數對比沒有增減。 (三)2017 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清遠市國資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34.5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41.15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93.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四)2017 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清遠市國資委2017 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萬元,公務接待費6萬元。2017 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16年預算減少5萬元。 (五)2017 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的說明 清遠市國資委2017 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7 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清遠市國資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 結轉;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農林水支出、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清遠市國資委2017年收支總預算434.55萬元。 (七)2017 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清遠市國資委2017 年收入預算434.55萬元,屬于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八)2017 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清遠市國資委2017年支出預算434.5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79.14萬元,占87.25%;項目支出55.41萬元,占12.75%。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34.5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70.5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5.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70.62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18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17 年清遠市國資委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8.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5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清遠市國資委有車輛1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 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 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 臺(套)。 2017 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 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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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資委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
來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訪問量:-發布時間: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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