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清集更正(源潭)2025-6-13號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一條的規定,擬對下列不動產登記簿的部分內容予以更正,現予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予以更正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清城區新城北江二路十六號和富廣場首層,聯系方式:0763-3363036。
詳見附表。
清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5年5月9日
附表:
序號 | 更正后權利人 | 原土地證號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坐落 | 不動產單元號 | 更正內容 |
1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1)經濟合作社 | 粵(2024)清遠市不動產權第0151078號 | 集體土地所有權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1)經濟合作社 | 441802006003JA00520W00000000 | 原單元號為:441802006003JA02069;現更正為:441802006003JA00520;原面積為:1.9632公頃,更正后為:1.0789公頃。 |
2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2)經濟合作社 | 粵(2024)清遠市不動產權第0151078號 | 集體土地所有權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2)經濟合作社 | 441802006003JA00521W00000000 | 原單元號為:441802006003JA02069;現更正為:441802006003JA00521;原面積為:1.9632公頃,更正后為:0.0001公頃。原權利人:積余村積六(1)經濟合作社,更正后權利人為:積余村積六(2)經濟合作社 |
3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1)經濟合作社 | 粵(2024)清遠市不動產權第0151078號 | 集體土地所有權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1)經濟合作社 | 441802006003JA00522W00000000 | 原單元號為:441802006003JA02069;現更正為:441802006003JA00522;原面積為:1.9632公頃,更正后為:0.7652公頃。 |
4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1)經濟合作社 | 粵(2024)清遠市不動產權第0151078號 | 集體土地所有權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1)經濟合作社 | 441802006003JA00523W00000000 | 原單元號為:441802006003JA02069;現更正為:441802006003JA00523;原面積為:1.9632公頃,更正后為:0.0068公頃。 |
5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2)經濟合作社 | 粵(2024)清遠市不動產權第0151078號 | 集體土地所有權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2)經濟合作社 | 441802006003JA00525W00000000 | 原單元號為:441802006003JA02069;現更正為:441802006003JA00525;原面積為:1.9632公頃,更正后為:0.0622公頃。原權利人:積余村積六(1)經濟合作社,更正后權利人為:積余村積六(2)經濟合作社 |
6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1)經濟合作社 | 粵(2024)清遠市不動產權第0036023號 | 集體土地所有權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1)經濟合作社 | 441802006003JA00520W00000000 | 原單元號為:441802006003JA02500;現更正為:441802006003JA00520;原面積為:3.3213公頃,更正后為:0.475公頃。原權利人:積余村積六(2)經濟合作社,更正后權利人為:積余村積六(1)經濟合作社 |
7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2)經濟合作社 | 粵(2024)清遠市不動產權第0036023號 | 集體土地所有權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2)經濟合作社 | 441802006003JA00521W00000000 | 原單元號為:441802006003JA02500;現更正為:441802006003JA00521;原面積為:3.3213公頃,更正后為:1.9672公頃。 |
8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2)經濟合作社 | 粵(2024)清遠市不動產權第0036023號 | 集體土地所有權 | 清遠市清城區源潭鎮積余村積六(2)經濟合作社 | 441802006003JA00525W00000000 | 原單元號為:441802006003JA02500;現更正為:441802006003JA00525;原面積為:3.3213公頃,更正后為:0.8657公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