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025]14號
因村規劃需要,由于賴楊已故,經賴楊全體家庭關系成員協商,由賴文滔代其父親賴楊提出,將位于清遠市清新區太平鎮龍灣村格水村民小組的宅基地(證號:清郊府集建字(1989)第032200395號,土地使用者:賴焯然、賴楊,面積:63平方米,四至為:東至共垟賴道良宅;南至空地;西至距賴道良、賴楊宅2.1米;北至空地。)拆除并退回村小組集體所有,由村小組另行分配他人使用,現向我中心申請注銷上述《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如對上述土地權利有主張者,請在本公告登網及張貼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持有效權屬資料向清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書面提出(地址:清新區筆架路3號清新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2樓清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清新),電話:5820322、5811073)。否則,我中心將注銷上述《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特此公告。
清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