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軍因保管不善,將證號為粵(2019)清遠市不動產權第0123874號不動產權證書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自本公告登網之日起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潘文軍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