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危險化學品基礎信息
錄入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
根據《廣東省安委會辦公室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危險化學品基礎信息錄入工作的通知》(粵安辦〔2019〕62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危險化學品基礎信息錄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20日起,上線運行“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基礎信息管理系統”,啟動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的基礎信息錄入工作。為了做好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和信息錄入相關工作,現將有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縣(市、區)住房城鄉主管部門要切實認識信息錄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清遠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分工和屬地管理的原則,縣(市、區)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組織所屬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摸排和信息錄入工作,確保所屬行業涉及危險化學品的企事業單位全覆蓋、無死角、無遺漏。
二、落實責任,準確錄入。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涉及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等各環節。建設、施工、監理等相關企業是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摸排和信息錄入的主體,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附件1),認真摸排本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摸清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品種和安全風險;要按照《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基礎信息管理系統操作手冊》(附件2,附件3)盡快注冊,準確錄入各項信息,特別是危險化學品信息,含風險(點)類型、所能造成的后果、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量等。
三、加強指導,按時錄入。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省住建廳、市安委辦和我局《關于印發2019年全市住建行業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建〔2019〕61號)要求,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相關企業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基礎信息的錄入工作,7月5日前各縣(市、區)、各部門完成填報數據的審核工作。我局將不定期督促、通報,并將數據錄入、審核情況作為我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信息系統數據錄入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聯系市安委辦(聯系人:戚啟明,聯系電話:13828509069)或信息系統技術運維組(電話:0532-88221680)研究解決,業務交流QQ群:437419916。請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迅速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相關企事業單位。
附件:1.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
業品種目錄;
2.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基礎信息管理系統操作手冊(管
理用戶);
3.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基礎信息管理系統操作手冊(企
業用戶)。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6月25日
附件1: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
附件2: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基礎信息管理系統操作手冊(管理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