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關于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穩外貿8條事項)使用方案,我局擬定了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穩外貿8條事項)2024年度項目資金分配方案,現按照資金管理有關規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6日至6月12日。
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商務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問題的,或未提供可查證的線索,或逾期提供證據材料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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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穩外貿8條事項)2024年度項目資金分配方案
清遠市商務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