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舉報途徑:
清遠市安全生產舉報熱線:0763-12345、0763-12350
清遠市商務領域、清遠市商務局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舉報電話:0763-3363854
信箱地址:清遠市人民二路7號市行政服務中心7樓7008
電子郵箱:qyswj@gdqy.gov.cn
二、辦理流程:
接到舉報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舉報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舉報受理期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書面告知舉報人是否受理,同時及時調查核實舉報事項,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并以書面方式或者舉報人提供的其他聯系方式告知舉報人;情況復雜的,經上一級部門批準,可適當延長核查處理時間,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并告知舉報人延期理由。受核查手段限制,無法查清的,應及時報告有關地方政府,由其牽頭組織核查。舉報事項核查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市商務局將采取適當方式向舉報人反饋核查結果,舉報人無法聯系的除外。
經調查屬實的,在案件辦理期限內及時通知舉報人領獎。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后,應當在60日內憑舉報人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無法通知舉報人的,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告。逾期未領取獎金者,視為放棄領獎權利;能夠說明理由的,可以適當延長領取時間。
三、獎勵標準:
按照下列規定對有功的實名舉報人給予現金獎勵:
(一)舉報一般事故隱患和一般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核查屬實每宗給予舉報人200元的獎勵;
(二)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行政處罰依據 《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
(三)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