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2〕2492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粵發改重點〔2012〕1095號)、《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清發改〔2013〕11號)以及《清遠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我局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3日在市政府網站將清遠市長隆污水處理廠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信息向公眾公開,以便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及對本項目社會穩定風險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截至2021年9月3日,我局未收到公眾反饋的意見和建議。
特此公示。
清遠市水利局
2021年9月7日
清遠市長隆污水處理廠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眾參與公示(http://www.taohualuo.com.cn/hdjlpt/yjzj/answer/1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