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2024年度我市生物醫藥行業職稱評審和認定工作,根據省、市有關職稱評審工作部署和規定要求,現就2024年度我市生物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和認定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地點
(一)申報受理時間為2025年5月19日-6月18日期間的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委托廣東清遠醫藥職業技能培訓中心(以下簡稱“清遠醫藥培訓中心”)負責申報現場受理和網上審核申報材料。受理地點:清遠市清城區新城連江路53號衛生局宿舍A棟202室。
二、申報人員范圍
(一)符合申報條件和相關政策規定,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技術人才(非醫療機構)、從事中藥制藥、化學制藥、生物制藥等制藥專業技術工作的技術人才,從事醫療器械專業技術工作的技術人才。
(二)省藥監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生物醫藥行業職稱評審和認定工作的通知》(粵藥監人業〔2025〕101號)(附件1)中涉及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檢查專業、化妝品安全專業的技術工作人員如需申報參加2024年度生物醫藥行業職稱評審,請向其他設有該專業職稱評審委員會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或省藥監局申報。
三、申報要求
(一)采用實名預約制受理,預約成功后方可到現場提交資料,申報人可通過搜索微信公眾號“廣東清遠醫藥職業技能培訓中心”進行預約,請申報人合理安排時間,在工作日內按時間段提前預約,避免最后時刻扎堆申報,每天超過限額不再加號,如因滿員導致無法申報,責任自行承擔。
(二)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要求,申報人應在規定受理時間內同時提交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電子材料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申報。申報人系統填報進入評委會受理環節后再報送紙質材料,系統填報內容必須與紙質申報內容一致?!稄V東省職稱評審表》和《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內容應由職稱系統自動生成。
(三)為規范材料報送和整理,請申報人一律使用不易破損的厚檔案袋報送材料(不使用塑料檔案盒)。檔案袋須密封并加蓋騎縫章,檔案袋底部應牢固黏貼標識信息,標識內容僅限“申報資格名稱(全稱)、申報人姓名、資料袋數”。有多袋資料的,按袋順序用數字標識,如申報醫療器械工程師,共2袋資料,要分別標注“醫療器械工程師 張三 2-1”“醫療器械高級工程師 張三 2-2”。
四、條件要求
(一)2024年度全市生物醫藥行業初中級職稱評價標準條件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生物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3號,見附件2)執行,申報人須嚴格按照新標準條件專業崗位適用范圍等要求進行申報。
(二)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起算時間按照粵人社發〔2024〕29號文件(見附件3)通知執行,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三)繼續教育原則上要求提供2024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要求。
(四)符合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的人員,按粵人社規〔2020〕33號文件中《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要求申報。符合高技能人才參加生物醫藥行業職稱評審的,可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人社部發〔2020〕96號)相關要求申報。
(五)按我省有關要求,為做好新舊標準條件的銜接過渡,采取以下過渡保障措施:
1.新標準條件實施前(2025年3月1日)已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申報藥師職稱時,此前相關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和業績均可累加計入有效資歷和業績。
2.新標準條件實施前取得衛生系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職稱且從事藥品研發、生產等技術崗位的人員,在2024年度申報制藥專業職稱時,其從事技術工作年限滿足要求的,可直接申報上一層級職稱。
3.新標準條件實施前取得衛生系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職稱且從事藥品檢查工作的人員,在2024年度申報藥品檢查專業職稱時,其從事藥品檢查工作年限滿足要求的,可直接申報上一層級職稱。
五、材料要求
申報人應根據所在專業技術崗位準備申報材料,須對照國家和廣東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資料。
申報人所在單位須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整理不規范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申報材料填寫要求、材料審核要求以及職稱申報系統填寫指南等詳見《2024年度廣東省生物醫藥行業職稱申報手冊》(見附件4)。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請認真閱讀《關于 2024年度職稱申報工作的政策問答》(見附件5)。
六、其他事項
(一)清遠醫藥培訓中心須認真做好受理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告知申請人。
(二)為便于溝通聯系,各申報人務必準確填寫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和通信地址,如因信息填寫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報人承擔。
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改革政策執行,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方式:清遠市清城區新城連江路53號衛生局宿舍A棟202室 廣東清遠醫藥職業技能培訓中心
聯系人:羅玉嫦
聯系電話:(0763)-3382640、3380793
附件:1.《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生物醫藥行業職稱評審和認定工作的通知》(粵藥監人業〔2025〕101 號).docx
2.《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生物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3號).docx
3.《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4〕29號).docx
清遠市醫藥行業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