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社會基本公共信息,是國家和民族文化重要載體。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以來,各地按照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規范地名,但一些地區仍然存在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割斷了地名文脈,損害了民族文化,妨礙了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活動。根據《省民政廳 省公安廳 省自然資源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交通運輸廳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廣東省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清理整治工作,現在全市開展不規范地名信息征集活動,對確認為不規范的地名依法進行集中清理整治。
征集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
征集范圍:居民區、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違反《地名管理條例》《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廣東省地名管理條例》《清遠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和《廣東省建筑物住宅區名稱管理規定》等法規規定地名命名原則、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不規范地名。具體判別參照《清遠市廣東省列入清理整治范圍的不規范地名認定原則和標準》。
報送方式:
一、電子郵件形式:填寫《不規范地名情況征集表》,發送至清遠市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qymzj_jczqk@126.com;
二、信件形式:填寫《不規范地名情況征集表》,寄送至清遠市北江二路林業大廈8樓民政局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科。
附件: 1.清遠市廣東省列入清理整治范圍的不規范地名認定原則和標準
2.不規范地名情況征集表
清遠市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