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發改價格函〔2025〕11號
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中央、省駐清有關單位,各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發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現將《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健全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5〕929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和現行有關規定,制定并定期更新發布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部門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二、請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中央、省駐清有關單位,各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切實擔負起規范涉企收費的主體責任,根據收費政策、清理規范等變化情況,按照統一的清單格式編制發布清理規范后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模板見附件2),于12月底前通過門戶網站發布。
三、請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中央、省駐清有關單位,各園區管委會總結本部門本系統及行業收費單位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建立情況,各縣(市、區)總結當地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建立情況,于12月5日前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附件1: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健全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通知.doc
附件2:XXX部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模板).xls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清遠市財政局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