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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財外〔2015〕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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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清遠市市級旅游促銷經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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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局,市旅游局相關科室:
為加強和規范清遠市市級旅游促銷經費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清府辦〔2014〕74號),新制訂了《清遠市市級旅游促銷經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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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遠市財政局?????????????????? 清遠市旅游局
?????????????????????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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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市級旅游促銷經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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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旅游促銷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擴大清遠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根據市府辦《清遠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清府辦〔2014〕74號)相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稱旅游促銷經費指經市政府批準,由市財政預算安排的旅游促銷專項資金。
第三條 旅游促銷經費管理遵循“集中使用、突出重點、規范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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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部門職責
第四條 市財政局負責對市旅游局編制的資金安排計劃進行審核,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等規定及時撥付資金;加強對資金撥付、使用的監管,組織實施專項資金財政監督檢查和總體績效評價。
第五條 市旅游局根據年初預算安排及時研究擬定年度旅游促銷經費安排計劃,并報市政府審定;組織項目經費的申報、要求撥付及使用管理,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的監督檢查,負責專項資金信息公開等工作,配合實施專項資金財政監督檢查和總體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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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扶持范圍和分配方式
第六條 旅游促銷經費專項用于清遠旅游品牌的宣傳推廣和旅游市場營銷,主要包括:
?。ㄒ唬┙M團參加境內外旅游展覽活動;
?。ǘ┙M織舉辦旅游客源地旅游專場推介會;
?。ㄈ﹨⒓訃液褪⊥馀e辦的重大旅游節慶活動;
?。ㄋ模┞糜问袌鰻I銷策劃、編印旅游宣傳資料;
?。ㄎ澹┙M團赴境內外主要客源地宣傳促銷;
?。┙哟硟韧饴眯猩毯兔襟w踩線團;
(七)經市政府同意的其他旅游宣傳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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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金申報、審批和撥付
第七條 專項資金申報由市旅游局根據年度旅游促銷宣傳活動開展需求制定年度旅游促銷活動計劃安排方案,明晰各項活動及相應資金預算,報市政府審定。
第八條 專項資金申請及劃撥,由市旅游局根據市政府批復同意的整體使用分配方案分階段對項目所需資金,提前一個月向市財政局提交資金撥付申請,市財政局審核后在7個工作日內對申請項目資金進行預撥,事后據實結算。
第九條 專項資金預算經批準后,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整,確實需要調整的應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報市政府批準。預算執行中,如發生項目終止、撤銷和經決算資金結余的,原則上由財政部門統一收回。
第十條 重大旅游宣傳項目,市旅游局應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協議供貨等方式組織實施。凡單次(批)印刷業務金額在20萬元(不含20萬元)以下的,實行協議供貨辦法;單次采購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規定;單項采購金額達到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規劃設計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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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監督和績效管理、信息公開
第十一條 市旅游局應嚴格根據規定用途使用專項資金,按照財務會計制度專賬核算,每年12月底向財政部門提供旅游宣傳資金詳細支出情況報告。
第十二條 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本級預算管理的意見》(清府辦〔2014〕67號)和《清遠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清府辦〔2014〕74號)等有關規定對專項資金開展績效評價。市財政局按規定組織旅游局開展專項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建立旅游宣傳專項資金監管臺賬,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信息進行登記管理。
第十三條? 除涉及保密要求不予公開外,專項資金的相關信息,包括專項資金項目分配情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和審計結果等信息,均應向社會公開。
第十四條 對違反規定使用、騙取專項資金的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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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按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市財政局、市旅游局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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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財政局辦公室 |
2015年8月4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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