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清人社〔2023〕55號)的有關規定,現對我中心已通過面試、體檢、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張麗思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其他問題,請向清遠市財政局事務中心反映,電話:0763-3877321。
清遠市財政局事務中心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