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管理辦法》《清遠市個人自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清遠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有效期將于2024年陸續屆滿,為更好銜接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業務管理工作,結合相關政策法規,我中心起草了《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清遠市個人自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清遠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時間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3日,為期13天。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提出對上述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或建議。提出意見或建議的,請以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單位提出時加蓋單位公章,公民提出時由本人簽名)。
郵寄地址:清遠市清城區北江二路財政大樓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郵政編碼:511510)。
郵箱:qygjj @gdqy.gov.cn。
附件: 1、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pdf
2、清遠市個人自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pdf
3、清遠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pdf
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