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清遠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階段性調整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于2022年5月13日至5月27日在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征集公眾意見,目前征求意見已截止,收到11條反饋意見建議,意見及采納情況如下:
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01日
《關于清遠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階段性調整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于2022年5月13日至5月27日在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征集公眾意見,目前征求意見已截止,收到11條反饋意見建議,意見及采納情況如下:
序號 | 意見反饋形式(說明:例如網上留言、信函反饋、電話反饋等) | 時間 | 提出修改意見情況 | 采納情況 | 若不采納,不采納的理由 |
1 | 電子郵件 | 5月14日 | 建議多一些樓盤與深圳住房公積金對接。人在深圳打工,想回清遠買房,但是能用住房公積金的很少。 | 不采納 | 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戶口在本市,且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未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不論公積金繳存地為本市或外市,均可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能夠辦理權屬證書、抵押證明的樓盤,不得拒絕公積金貸款,我市已印發《關于維護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合法權益的通告》(清財〔2017〕10號)維護繳存人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合法權益,因此,不再重復印發。 |
2 | 電子郵件 | 5月14日 | 建議進一步優化廣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辦事流程 | 不采納 | 此次征求意見內容為我市公積金貸款政策階段性調整,廣清公積金貸款流程優化不屬于本次征求意見內容。 |
3 | 電子郵件 | 5月14日 | 建議參照其他地區公積金可以重復使用,使用2次的規定。 | 不采納 |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廣東省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和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建金〔2017〕252號)的有關規定,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85%設為預警臨界點。今年我市住房公積金一直高位運行,2022年4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90.42%,超過預警臨界點,流動性風險較大。因此,為降低流動性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我市的公積金貸款政策需適度從緊,放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暫不成熟。 |
4 | 電子郵件 | 5月14日 | 建議可貸額度調高至公積金賬戶余額15-20倍。 | 不采納 |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廣東省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和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建金〔2017〕252號)的有關規定,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85%設為預警臨界點。今年我市住房公積金一直高位運行,2022年4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90.42%,超過預警臨界點,流動性風險較大。因此,為降低流動性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我市的公積金貸款政策需適度從緊,提高計算公積金可帶額度倍數的條件暫不成熟。 |
5 | 電子郵件 | 5月16日 | 建議清遠政府可以修改個人公積金繳費比例。 | 不采納 | 《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規定,設區城市(主要指地級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則上不高于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不得隨意修改。 |
6 | 電子郵件 | 5月17日 | 1.提高貸款額度的同時,對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要相應降低至20%、30-35%,減輕購房首付款壓力。2.繳存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許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盤活存量公積金,提高職工購房積極性,促進清遠房地產市場復蘇和發展。 | 不采納 |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廣東省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和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建金〔2017〕252號)的有關規定,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85%設為預警臨界點。今年我市住房公積金一直高位運行,2022年4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90.42%,超過預警臨界點,流動性風險較大。因此,為降低流動性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我市的公積金貸款政策需適度從緊,降低首付比例、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的條件暫不成熟。 |
7 | 電子郵件 | 5月18日 | 希望能夠優化政策,將戶口不再是限制公積金提取的政策限制。 | 不采納 | 此次征求意見內容為我市公積金貸款政策階段性調整,修改提取公積金不受戶口限制政策不屬于本次征求意見內容。 |
8 | 電子郵件 | 5月24日 | 希望清遠公積金能夠支持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 | 不采納 |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廣東省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和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建金〔2017〕252號)的有關規定,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85%設為預警臨界點。今年我市住房公積金一直高位運行,2022年4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90.42%,超過預警臨界點,流動性風險較大。因此,為降低流動性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我市的公積金貸款政策需適度從緊,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暫不成熟。 |
9 | 電子郵件 | 5月26日 | 建議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60萬元,階段性調整時間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讓利給廣大普通市民,經濟下行,百姓生活不易。 | 不采納 |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廣東省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和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建金〔2017〕252號)的有關規定,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85%設為預警臨界點。今年我市住房公積金一直高位運行,2022年4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90.42%,超過預警臨界點,流動性風險較大。因此,為降低流動性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我市的公積金貸款政策需適度從緊,大幅度提高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的條件暫不成熟。 |
10 | 電子郵件 | 5月26日 | 清遠很多企業購買公積金都是以最低基數購買,比如有的公司每個月的購買額總共是226元(個人113,單位113),買五年,余額也才一萬多,按余額的倍數貸款貸不了多少錢。衷心希望公積金貸款出一個不看余額,個人可以貸40萬的,適合剛需購房者的惠民政策。 | 不采納 | 根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GB/T 51267-2017)3.2.2.8 所申請貸款額度不應高于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一定倍數。貸款額度與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倍數規定,應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并報上級監管部門備案后實行.結合《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清公積〔2019〕24號),公積金貸款須根據賬戶余額的一定倍數確定可貸額度,不看余額即發放最高可貸額度的建議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沖突。 |
11 | 電子郵件 | 5月26日 | 建議清遠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在不超過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前提下,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倍數、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門檻。 | 不采納 |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廣東省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和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建金〔2017〕252號)的有關規定,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85%設為預警臨界點。今年我市住房公積金一直高位運行,2022年4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90.42%,超過預警臨界點,流動性風險較大。因此,為降低流動性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我市的公積金貸款政策需適度從緊,提高計算公積金可帶額度倍數的條件暫不成熟。 |
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