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縣(市、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一批未下達部分)的通知》(粵財綜〔2021〕35號)以及市交通運輸局的分配方案,現將2021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一批未下達部分)1777萬下達給你們(資金情況詳見附件)。收入列2021 年度“1100253 交通運輸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1 年度“2140601 車輛購置稅用于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科目。
接本通知后,請各地財政部門盡快將此項資金按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撥付使用,同時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緊密跟蹤資金使用情況,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并接受財政部廣東監管局的監督。
附件:附件1:清遠市2021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一批未下達部分)資金分配情況表.xls
附件2:2021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一批未下達部分)績效目標表.xls
清遠市財政局
2021年9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