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組于2020年9月2日至10月30日,對市財政局黨組開展了巡察。2021年3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組向市財政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強化主體責任,切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實
市委第四巡察組對市財政局黨組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四大方面14個主要問題,客觀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針對性和指導性。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市財政局黨組高度重視,對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和指出的問題,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切實擔負起落實巡察整改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成立了由局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領導小組。局領導班子認真研究分析巡察意見,逐條對照,認真梳理,明確整改方向及內容,經充分論證研究,形成《清遠市財政局黨組落實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臺賬,逐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整改時限,把整改任務落實到人、到事、到時間節點,做到層層抓整改、件件有落實。
(二)扎實推進整改,確保整改實效。市財政局黨組嚴格對照巡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執行“每周一盤點,半月一調度”的工作要求,實行對賬銷號制度,整改一個、銷號一個。為確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市財政局黨組先后召開3次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督導調度會,強化整改落實情況的跟蹤督辦,督導調度各責任部門整改落實情況。堅持把整改落實與中心工作結合起來,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戰略部署和總體工作布局,理清工作思路,明確工作目標,完善工作措施,促進工作提質增效。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并重,聚焦機制漏洞和空白,加強建章立制,做到糾建并舉、破立并進,鞏固整改成果,擴大整改成效。
二、堅持問題導向,狠抓整改工作落地落實
根據市委第四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和《清遠市財政局黨組落實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中的具體措施,各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強化工作責任,采取逐項銷號的方式,確保整改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問題歸零。整改工作在市財政局黨組領導下有序推進,市委第四巡察組反饋的四個方面14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
(一)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方面
整改問題一:黨組履行職責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1日,市財政局成立了由分管責任領導為組長的財務管理自查整改專項小組,負責對巡察發現的財務管理、接待方面問題進行核查和整改。
(2)財務管理自查整改專項小組于2021年4月7日第一次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學習財經政策、預算管理等有關文件,部署對巡察反饋存在問題和擬制整改落實措施。
(3)財務管理自查整改專項小組于2021年4月12日召開專項小組會議,安排具體落實整改的要求與時點。
(4)2021年4月起,對局本級年初預算沒有安排的支出項目,經局黨組會議討論后按預算調整的程序辦理追加預算。
(5)2021年4月23日召開局黨組會議專題學習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局財務、接待管理相關規定。
整改問題二:貫徹執行財政預算、績效評價的有關政策規定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1日,市財政正式上線“數字財政”,實現全市財政核心業務一體化,各級財政資金指標數據可通過系統實現實時掛接、動態跟蹤管理。對于上級下達的轉移支付,各級財政部門在系統中可及時接收、錄入使用,有效解決以往由于轉移支付資金錄入不及時不齊全導致的預算編制不完整的問題。
(2)今年以來,市財政按照財政管理“一盤棋”的要求,加強對縣(市、區)預算編制的指導和審核力度。一是加強預算編制審核,通過財政報表系統,市財政局于2021年2月20日至3月10日對各縣(市、區)的預算編制情況進行匯總審核,重點對收支計劃是否合理、預算編制是否完整、資金來源是否準確、科目安排是否規范等進行全面審核,糾正了個別縣區土地收入預期偏高、調入規模過大、重點支出偏低等方面的問題。二是于2021年3月26日完成對各縣(市、區)的“三?!鳖A算編制情況的審核工作并上報省財政廳,同時每月統計監測各縣(市、區)的“三?!鳖A算安排情況,重點關注各地人員工資和養老金、城鄉低保等重大民生事項的保障情況,對連州、連南兩個“三?!睂粼圏c的專戶資金管理進行監督。三是從嚴審核債券預算,一方面編制年初預算時市財政督促各地務必落實債務還本付息的預算安排,足額保障化債資金需求,另一方面市財政局對各地新增債申報情況從嚴把關,結合以前年度的債券資金支出情況和項目儲備成熟程度,并于2021年2月23日完成審核、提請市政府上報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
(3)2021年,市直部門預算編制嚴格按照落實“六?!?、“六穩”的工作要求、從嚴把關。一是人員經費類項目,按照標準和人員數量據實核定,足額保障;二是?;具\轉的項目,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公用經費統一按照5%壓減,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10%壓減;三是其他非剛性的經濟社會發展事項,在政策期限內的據實壓減后保障,超出政策期限的按程序重新議定再安排。對于確需增支的項目,由業務科室向預算綜合評審組匯報增支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預期績效目標等情況,通過集體決策的方式確定具體的增支安排。
(4)針對縣區和市直部門預算執行慢的問題,市財政通過加強分析、設定目標、定期通報、完善考核等方式,多措并舉加快預算支出。一是加強月報分析,每月對各地區、重點科目的支出執行情況進行監測,對增減變化異常的縣區和科目了解情況、分析原因;對支出進度慢的縣區,根據市級庫款情況加強調度,提高縣區支付能力,對降幅較大的科目,分析相應的支出項目和責任部門的執行情況,督促其落實支出責任。二是每月設定支出目標,根據全市支出任務的變化情況,結合各縣區的預算執行進度,動態調整各縣區的支出目標任務,加強對支出任務大、支出排名后的縣區的督導力度,必要時由片區負責領導約談縣區財政局負責人,確保支出進度貼合序時進度。三是每月通報市直各預算部門、各縣區的支出執行情況,要求排名靠后的部門、縣區提供執行情況分析,對排名持續靠后的部門、縣區提請市政府督查室對其進行工作督導。四是完善支出進度考核工作,2021年起將各部門、各縣區的財政資金支出進度均納入到績效考核,引導各部門、各縣區提高認識,做好支出工作。
(5)2021年4月20日,市財政局召開了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培訓會,加強對縣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區已經按要求報送了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的工作計劃。
(6)2020年1月起,市財政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業務知識學習。深入學習預算績效管理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目標和要求;完成抗疫特別國債“雙監控”工作任務。按省財政廳工作要求,2020年我市核查項目34個,有效督促業務主管部門落實主體責任,推動項目落地見效。
(7)2020年8月,市財政全面落實省財政廳的統一部署,協助省級財政資金“雙監控”系統的建設,待省系統建成應用后,市財政局將依托平臺,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重點項目資金使用的績效監控。
整改問題三:執行黨的機構編制工作條例規定不嚴格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11日,人事教育科草擬了《關于加強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員崗位管理的通知》,擬建立局機關科室和下屬單位合署辦公、雙向“跟班學習、跟崗鍛煉”以及綜合類崗位“統管”等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管理,科學合理調配人員。
(2)2021年4月25日,人事教育科通過OA就《中共清遠市財政局黨組關于加強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員崗位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局領導及各科(室、中心)征求意見。
(3)2021年5月12日,局黨組會審議通過《中共清遠市財政局黨組關于加強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員崗位管理的通知》,5月14日正式印發(清財黨組〔2021〕15號)。
(4)2021年6月2日,印發《清遠市財政局及下屬單位“跟班學習、跟崗鍛煉”管理辦法》(清財辦〔2021〕2號)。
(5)2021年7月9日,局黨組會審議通過《清遠市財政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7月9日正式印發。
(6)2020年4月,數據信息中心更名為事務中心,自2021年1月起,原數據信息中心人員工資、年度考核獎勵工資均由事務中心發放。
(7)2021年4月下旬,分別與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溝通年度考核問題;與市委辦、市府辦、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衛計局交流年度考核的工作開展情況。
(8)2021年6月8日,印發《清遠市財政局干部職工年度考核辦法(試行)》(清財辦〔2021〕3號)。
整改問題四:對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重視不夠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整改問題五: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0年10月23日,召開局黨組會研究違規發放手機通信費補貼問題進行安排部署,相關人員于2020年11月全部退費。
(2)2021年4月28日,事務中心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財務管理制度、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差旅費管理規定等文件進行學習。
(3)2020年10月,市財政局根據巡察反饋的問題,組織市注協有關人員核實,制定整改措施。
(4)2020年10月,組織市注協有關人員召開會議深入剖析原因,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堅決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5)2021年4月1日,市財政局成立了由分管責任領導為組長的財務管理自查整改專項小組,負責對巡察有關財務管理、接待等方面問題進行核查和整改。財務管理自查整改專項小組于2021年4月7日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學習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和財政局接待管理有關規定,部署對巡察反饋的服務中心存在接待問題等進行自查。
(6)2021年4月12日,財務管理自查整改專項小組召開第二次會議,對巡察提出的服務中心接待存在問題進行剖析,查找原因。
(7)部署專人對巡察后至今食堂的接待管理進行自查,并明確對巡察提出的問題立行立改。
(8)2021年4月12日至4月20日,對巡察后食堂的接待事項和資料進行了自查,經查食堂接待事項符合規定、資料齊全。
(9)2021年4月20日,組織事務中心、財務人員、食堂負責人學習《關于明確市直黨政機關公務接待費標準的通知》(清財行﹝2020﹞6號)文件精神。
整改問題六:資金管理使用不嚴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1年1月起,根據《中共清遠市委辦公室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清辦發〔2021〕2號),市財政局辦公室職責已不包括機關財務核算工作。
(2)2021年4月25日,人事教育科通過OA就《中共清遠市財政局黨組關于加強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員崗位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局領導及各科(室、中心)征求意見。其中,明確了“對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原則上由事務中心統一核算,有關人員統一調配。如下屬單位按規定需自行核算的,經局黨組批準后由該單位自行核算?!?/span>
(3)2021年5月10日,人事教育科針對有關財務管理“統管”問題,征求各下屬單位意向。7個下屬單位均選擇由事務中心統一核算,有關人員統一調配。
(4)2021年5月12日,局黨組會審議通過《中共清遠市財政局黨組關于加強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員崗位管理的通知》,5月14日正式印發(清財黨組〔2021〕15號)。
(5)2021年5月26日,印發《清遠市財政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人員管理細則》(清財辦〔2021〕1號)。
(6)市財政局工會在2021年工會活動預算方案中,已明確體檢標準按性別、年齡層次劃分。目前,我局已全面開展2021年度干部職工體檢工作,局工會將嚴格按照體檢標準審核干部職工體檢報銷費用。
(7)2021年5月25日,局工會委員會審議通過《清遠市財政局工會經費管理辦法(試行)》。
(8)2021年6月17日,黨組會審議通過《清遠市財政局工會經費管理辦法(試行)》,6月22日正式印發。
整改問題七:財務管理不規范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1日,市財政局成立了由分管責任領導為組長的財務管理自查整改專項小組,負責對巡察有關財務管理、接待等方面問題進行核查和整改。財務管理自查整改專項小組于2021年4月12日召開會議,明確由局事務中心修訂完善《清遠市財政局財務管理制度》報局會議研究,對涉及同一個人報銷和同一個人審批的經費事項,修改為由審批個人的AB崗相互審批。
(2)2021年4月12日,財務管理自查整改專項會議提出,對巡察提出的財務檔案不規范問題,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定崗定人,明確財務負責人負責記賬憑證審核。
(3)2021年4月20日,事務中心組織局本級及下屬單位財務人員進行學習培訓:一是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要求;二是學習《清遠市財政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三是學習《關于明確市直黨政機關公務接待費標準的通知》(清財行﹝2020﹞6號)文件精神。
(4)2021年4月25日,人事教育科通過OA就《中共清遠市財政局黨組關于加強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員崗位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局領導及各科(室、中心)征求意見。其中,明確了“對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原則上由事務中心統一核算,有關人員統一調配。如下屬單位按規定需自行核算的,經局黨組批準后由該單位自行核算?!?/span>
(5)2021年5月10日,人事教育科就財務管理“統管”問題,征求各下屬單位意向。7個下屬單位均選擇由事務中心統一核算,有關人員統一調配。
(6)2021年5月12日,局黨組會審議通過《中共清遠市財政局黨組關于加強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員崗位管理的通知》,5月14日以(清財黨組〔2021〕15號)正式印發。
(7)2021年5月26日,印發《清遠市財政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人員管理細則》(清財辦〔2021〕1號)。
(8)2021年5月31日,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已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對財務人員進行重新分工,確保記賬人員、審批人員、經辦人員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整改問題八: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嚴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12日市注協組織工作人員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管理辦法》進行深入學習,嚴格按照有關規章制度開展黨建活動。
(2)對財務人員開展財務內控制度培訓,加強相關費用報銷制度的學習,嚴格做好報銷票據的審核,規范財務人員的賬務工作。
(3)2021年4月23日,市財政局召開局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巡察反饋的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嚴問題,并對存在問題進行了原因剖析和深刻反思,會議要求加強監督管理,堅決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三)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整改問題九: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1年4月12日,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嚴格落實相關規定。
(2)2021年4月1日-9日,各黨支部分別召開支委會,研究巡察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針對市直工委通報的巡察發現機關黨建的共性問題開展內部自查。
(3)2021年4月8日,機關黨委召開各黨支部支委會議,集中學習《新時代機關黨支部工作實務手冊》,要求各黨支部規范做好“三會一課”會議記錄,涉及研究討論事項的,記錄討論過程。嚴格執行黨員發展程序和資料審核工作。
(4)2021年4月19日,市財政局召開巡察反饋意見整改第一次調度會,全體局領導和相關科室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專題研究市財政局落實民主生活會有關制度要求的情況。
(5)2021年4月23日,市財政局召開局黨組會議專題學習了民主生活會的有關制度要求,會議強調局班子成員必須強化組織觀念,工作中重大問題和個人有關事項必須按規定按程序向組織請示報告,撰寫民主生活會個人剖析材料,詳細說明個人事項。
(6)2021年4月22日-30日,各黨支部梳理自查發現的問題及巡察反饋的問題、整改措施、整改落實情況等,分別通過黨員大會向黨員進行通報,接受黨員的監督、聽取黨員意見建議。
(7)2021年5月18日,機關黨委召開黨支部書記會議,第一黨支部書記做深刻檢討,要求各黨支部規范“三會一課”會議記錄,涉及討論的,有討論過程;嚴格落實發展黨員程序,規范開展組織生活,進一步規范支部黨建工作,組織支委學習支部規范化建設工作相關的制度機制,提升支部黨建工作成效。
整改問題十:履行黨建主體責任和執行民主生活會制度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1年3月31日,召開局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黨組書記要求各科(室、中心)主動認領整改任務,確?!皸l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
(2)2021年4月9日,成立局黨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中心)負責人為成員。嚴格執行“每周一盤點,半月一調度”的工作要求,實行“接到整改任務立即掛號,已處理問題及時銷號,問題未處理好一直留號”的對賬銷號制度。
(3)2021年4月7日,制定并印發《清遠市財政局關于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的建設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工作意見》進一步黨建工作要求。
(4)2021年4月12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嚴格落實談心談話相關規定。
(5)2021年4月19日,市財政局召開巡察反饋意見整改第一次調度會,局領導和相關科室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專題研究市財政局黨組履行黨建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同時會議專題研究市財政局民主生活會有關制度落實情況。
(6)2021年4月23日,市財政局召開局黨組會議專題學習民主生活會有關制度,會議強調班子成員撰寫對照檢查材料要查擺問題、進行黨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民主生活會會前黨組書記帶頭與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一般干部開展談心談話,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人、一般干部開展談心談話,充分交流思想,全面收集意見建議。
(7)2021年4月26日,機關黨委召開全體支委會議,專題學習《新時代機關黨支部工作實務手冊》,會議要求各黨支部認真按照手冊程序發展黨員,教育管理黨員。
(8)2021年5月18日,機關黨委召開黨支部書記會議,第一黨支部書記做深刻檢討,要求各黨支部規范“三會一課”會議記錄,涉及討論的,有討論過程;嚴格落實發展黨員程序,規范開展組織生活;組織支委學習支部規范化建設工作相關的制度機制,進一步規范支部黨建工作,提升支部黨建工作成效。
整改問題十一:黨員發展工作審查不嚴格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第一黨支部于2021年4月1日對涉嫌抄襲的同志進行批評教育并要求重新撰寫相關材料,4月30日上午第一黨支部在二樓黨員活動室召開黨員大會。會議上,一是向參會黨員通報了此次支部結合巡察反饋問題開展自查整改的整體情況,接受黨員同志的監督;二是向支部黨員同志通報了《監察建議書》和涉嫌抄襲的情況,由當事人在會議上進行檢討發言。
(2)第二黨支部于2021年3月31日,對涉嫌抄襲的同志進行批評教育并要求重新撰寫相關材料,4月28日涉嫌抄襲的同志已重新提交有關材料。4月29日,第二支部召開支委會就該問題進行檢討,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黨員發展工作。4月30日,第二支部召開黨支部會議,在會上通報有關情況。
(3)2021年4月起,機關黨委嚴格執行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對發展對象和預備黨員轉正事宜召開機關黨委會逐一研究討論,并做好會議記錄。
(4)2021年4月起,機關黨委加強黨員檔案管理,嚴格審核入黨材料,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2021年4月起,要求所有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先復印填寫,經黨支部審核無誤后再正式抄錄。
整改問題十二:執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選人用人規定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1年1月起,我局提拔晉升工作已規范廉政意見“雙簽字”,分別由黨組書記及分管紀檢領導在政治表現和廉潔自律情況上簽字。
(2)2020年6月起,我局提拔晉升工作均詳細記錄了會議討論過程,并分別記錄了考察對象的詳細表現。
(3)2019年1月起,我局涉及干部提拔的黨組會會議題均由人事教育科科長進行匯報,若人事教育科科長需回避,則由副科長進行匯報。
(4)2020年10月起,我局涉及干部提拔的黨組會議記錄,在紀錄班子成員逐一表態時,均詳細記錄表態成員姓名及其內容。
(5)2019年1月起,我局印發任職文件落款時間均為黨組會討論通過的時間。
(6)從2021年3月起,人事教育科安排專人對局干部人事檔案進行整理,歸檔散件,完善缺失材料,截至7月9日,已完成37名干部人事檔案的散件歸檔、材料補充完善工作。
(7)2021年5月27日,人事教育科4名工作人員到市委組織部交流學習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8)2021年6月23日,印發《清遠市財政局干部職工人事檔案管理辦法》(清財辦〔2021〕4號)。
(9)2019年6月起,我局嚴格貫徹落實有關規定,要求干部職工在出國(境)申請報告中明確出國(境)時間及返程時間,并在返程后由人事教育科組織回訪,填寫《出國(境)人員歸國回訪記錄表》。
(10)2020年10月起,我局干部職工出國(境)證件已存放在專門的保密柜中,且由專人保管保密柜鑰匙,確保安全性。
(四)落實巡視、審計、主題教育整改方面
整改問題十三: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0年2月起,嚴格按清財行〔2020〕6號文件明確的標準接待,杜絕超標準、超預算開支。
(2)2021年4月1日,市財政局成立了由分管責任領導為組長的財務管理自查整改專項小組,負責對巡察有關財務管理、接待等方面問題進行核查和整改。2021年4月12日,財務管理自查整改專項小組會議明確,全局干部職工必須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機關食堂作為接待工作和具體負責,要堅決杜絕超標準、超預算、無公函等不符合要求的接待,從源頭把好關,會議后,如再發現違規情況,按規定追究事務中心和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3)2021年4月28日,事務中心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財務管理制度、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差旅費管理規定等文件進行學習。
整改問題十四:市監委監督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1)2020年12月,市財政局已成立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加強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
(2)市財政局第三黨支部書記于2021年1月26日與受處理的黨員開展談心談話,進一步提高黨員思想意識,進行深刻反思。
(3)2021年4月22日,市財政局第三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通報了2019年9月2日的清遠市監察委員會《監察建議書》,受處理黨員本人在黨支部會議上作檢討發言。
(4)2021年4月23日,市財政局召開局黨組會議再次通報2019年9月2日的清遠市監察委員會《監察建議書》。
(5)2021年4月28日至30日,局機關第一、二、四黨支部分別召開黨員大會通報2019年9月2日的清遠市監察委員會《監察建議書》,要求全體黨員引以為戒,提高警惕,并詳細做好支部會議記錄。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763-3877313;郵政地址:清遠市清城區北江二路5號市財政局大樓317室;電子郵箱:qyczjgdw@126.com。
中共清遠市財政局黨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