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中共清遠市委印發《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推動清遠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方案》的通知。為切實做好學習貫徹落實工作,市財政局迅速印發了《清遠市財政局推進落實清遠高質量發展“十大行動方案”的工作方案》,同時為踐行“主動財政”理念,做好財政資金保障工作,市財政局進一步制定了《清遠市財政局“十大行動方案”財政資金保障原則》,統一認識,圍繞重點,按照“一個統籌”、“兩個相符”、“三個一致”的原則,對“十大行動方案”中涉及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進行保障,推動市委“十大行動方案”落到實處。
“一個統籌”即統籌各類資金。一是充分考慮項目可爭取的上級資金情況,包括債券資金,專項資金等,如上級部門設有對應的專項資金,部門需要積極爭取,做好項目儲備和申報工作,落實主體責任;二是充分挖掘項目的收入來源,通過出讓冠名權或者經營權等方式,爭取社會資金投入;三是盤活預算資金,對于市級預算已經安排、或用途相近的資金,優先用于支持十大行動方案的項目。
“兩個相符”即項目與權限和財力相符。一是財力相符原則。對于列入行動方案的項目,如明顯超出市級財力,且無法通過其他渠道籌集資金的,應及時與項目單位進行溝通,及時予以調整。二是權限相符原則。對于列入行動方案的項目,資金籌集方案經審核后,需要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按照市本級財政資金審批辦法,履行審批手續。
“三個一致”即與支出責任,要素配備,支付計劃相一致。一是支出責任一致。對于列入行動方案中涉及政府投資的項目,要求分清市縣間支出責任,避免市級大包大攬。二是要素配備一致?;A設施建設項目,應充分考慮各項要素配備情況,特別是土地要素配備,避免資金錯配。三是支付計劃一致。列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需要進一步細化支出時間,精確到月,按計劃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