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發改收費函〔2019〕6號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清遠市財政局轉發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
擴大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免征對象范圍的通知
市直有關單位,省駐清單位,各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財政局:
現將《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擴大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對象范圍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9〕649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清遠市財政局
2019年2月19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擴大開放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對象范圍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9]649號)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18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