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第二批)的通知》(粵財工〔2021〕63號)及《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補助”項目安排計劃的函》(清工信函〔2021〕162號),現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第二批)614萬元(詳見附件)。支出列“2150805 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
一、根據財建〔2021〕106號文,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主要用于對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實施降費獎補,要充分發揮獎補資金的激勵作用,防治簡單平均分配,應因地制宜統籌支持促進融資擔保機構(含再擔保機構)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特別是單戶貸款1000萬元及以下的擔保、首貸擔保和中長期貸款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
二、此次下達資金為參照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2 中央參照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同時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
附件:2021年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第二批)--“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補助”資金明細表.wps
清遠市財政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