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征地補償
安置方案公告
南府〔2025〕3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我縣政府組織編制了連南瑤族自治縣2025年度第九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江鎮東和村第十一經濟合作社,三江鎮東和村第十二經濟合作社,三江鎮東和經濟聯合社范圍內,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三、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擬征收土地現狀為:
?。ㄒ唬?/span>擬征收三江鎮東和村第十一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5408公頃(8.1120畝)。其中,農用地0.5408公頃(8.1120畝),含耕地0.5169公頃(7.7535畝);
?。ǘ?/span>擬征收三江鎮東和村第十二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3797公頃(5.6955畝)。其中,農用地0.3797公頃(5.6955畝),含耕地0.3760公頃(5.6400畝);
?。ㄈ?/span>擬征收三江鎮東和經濟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2.4444公頃(36.6660畝)。其中,農用地2.4444公頃(36.6660畝),含耕地0公頃(0畝)。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清府〔2024〕13號)的規定,土地補償費標準為31.3500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2.7000萬元/公頃。
(二)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參照《關于印發連南瑤族自治縣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青苗、遷墳補償標準的通知》(南府辦〔2014〕35號)及調查確認的實際情況執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貨幣安置。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的規定,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0%,按照614萬元/公頃,折算貨幣補償方式安排留用地。
(三)社會保障。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規定,核定該批次按每畝征收農用地綜合區片地價(4萬元/畝)的35%的標準一次性計提征地社保費預存入“收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過渡戶”,費用合計70.6902萬元,??钣糜诒徽鞯剞r民的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分配方式為平均分配。
六、其他事項
(一)公告時間: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不少于30日)。
(二)補償登記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應當在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內,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至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江鎮人民政府征地拆遷辦公室(聯系人:謝智勇,聯系電話:0763-8664177)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經確認或者公示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三)異議反饋渠道。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請于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明材料等向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江鎮人民政府征地拆遷辦公室(聯系人:謝智勇;電話:0763-8664177;郵編:513399)提交書面意見。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我縣將在收取意見后,對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依法依規組織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連南瑤族自治縣2025年度第九批次城鎮建設用地位置示意圖
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