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2-19 17:20:13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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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清遠市區交通整治綜合碼頭(一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意見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12-20至2023-12-26(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清遠市人民二路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生態環境局窗口,郵編:511500
聯系電話:0763-3378042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清遠市區交通整治綜合碼頭(一期)項目 |
建設單位: | 清遠北江旅投水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清遠市清城區(鳳城廣場旅游碼頭地理坐標為東經113°3′58.52″,北緯23°42′2.9″;飛來寺旅游碼頭地理坐標為東經113°10′18.3″,北緯23°42′18.30″;飛霞旅游碼頭地理坐標為東經113°11′40.95″,北緯23°42′18.30″;飛霞渡口旅游碼頭地理坐標為東經113°11′51.46″,北緯23°43′13.12″。) |
環評機構: | 清遠市清環環保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建設客運泊位16個,泊位總長678m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氣處理措施:客船應選用耗油低、污染物排放量少的發動機。加強環衛工作,根據碼頭特點,自行配置清掃和灑水工具,定期清掃碼頭,防止和減少二次揚塵,保持清潔。項目營運期大氣污染源主要為到港船舶廢氣,均為無組織排放,排放量較小。本項目對大氣環境的影響不大。 2.廢水處理措施:營運期鳳城廣場碼頭的躉船生活污水排入躉船污水暫存池,然后由污水提升泵抽送至市政污水管網,碼頭陸域生活污水依托現有污水收集、處理設置,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由東城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尾水達標排放。飛來寺旅游、飛霞旅游及飛霞渡口碼頭陸域生活污水依托現有污水收集處置設施,生活污水經現有三級化糞池處理,定期清掏,送至附近污水處理廠處理,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均由污水接收船統一收集后運到旅游客運碼頭集中上岸處理。船舶艙底油污水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 3552-2018)表1船舶含油污水排放控制要求,應收集并排入接收設施。船舶艙底油污水屬于危險廢物,本項目范圍內不設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設施,所有客運船舶艙底油污水統一經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船接收后,運到旅游客運碼頭暫存,定期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船舶服務企業處置。 3.噪聲防治措施:項目建設后,僅晝間有客船運營,夜間無運營,營運期在滿負荷運營的情況下產生的噪聲晝間在距離碼頭6m處基本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要求,在18m處基本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31m處基本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1類標準要求,1類、2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碼頭邊界約35m,因此,本工程營運期晝間對周邊聲環境影響不大。 4.生態環境主要影響及保護措施:項目建設占用面積較小,不會對區域土地利用類型、植被、動植物生境、生態系統等產生明顯影響。本項目對水生生態的影響主要集中在施工期,營運期正常運行時,各類污水得到妥善處理不外排,不會對北江水生生態產生不利影響。 |
公眾參與情況: | 該項目報告書編制階段采取網絡公示、報紙公示、張貼公示等方式開展了公眾參與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