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黃洪波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優化清遠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建議》(第2025012號)收悉,經綜合市財政局意見,結合我局職能,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強化規劃統籌的建議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1〕3號)等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2024年7月,清遠市政府辦公室修訂并印發了《清遠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清府辦〔2024〕64號)。
(二)根據《清遠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各縣(市、區)在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合理選擇改造模式,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瘜嵤?/span>,鼓勵采用工程總承包(EPC)、國企平臺等市場化方式推進。組織規劃師、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師、造價師等進社區輔導改造。
(三)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項目改造需2次征求居民意見、1次滿意度調查。一是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啟動前需就改造內容充分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和需求;二是在改造內容確定后,制定的改造方案需再次征求居民意見才能進行開工建設;三是改造完成后,需向居民開展滿意度調查。
二、關于拓寬資金籌集渠道的建議
(一)開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以來,清遠市積極向中央、省級申請補助,各地也發行政府專項債,鼓勵居民按比例出資參與完善提升類改造等,通過多渠道籌措改造資金約15億余元用于改造。下一步在繼續向上級申請資金的同時,積極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合理落實居民出資責任。
(二)要求老舊小區改造實施主體充分用好中央、省和市各級安排有關老舊小區改造方面的資金,同時積極向上爭取更多補助資金支持。
(三)關于“給予投資企業一定期限的稅收減免”,由于目前地級市沒有制定稅收優惠政策的權限,因此,目前暫不具備實施條件,后續財政將積極依法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助力老舊小區改造相關工作。
三、關于加強居民溝通與參與的建議
按照《清遠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堅持“共同締造”理念,變“要我改”為“我要改”。建立和完善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機制,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作用,統籌協調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產權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社區社會組織等共同推進改造工作。完善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綜合服務功能,搭建溝通議事平臺,利用“互聯網+共建共治共享”等線上線下手段,促進形成共識,引導居民了解、參與、監督改造,鼓勵群眾為社區改造獻計獻策、出工出力。
下一步,我們將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出發,全面深入地開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不斷改善人居環境,持續提升人居環境品質,高質量完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
誠摯感謝您對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10日
(聯系人:丘琳,聯系電話:1343272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