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新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打造“光伏+建筑”示范工程,助力“百千萬工程”建設的建議》(第2025112號)已收悉,經綜合連州市政府、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土地開發儲備局、清遠供電局和市稅務局的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市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印發廣東省推進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建科〔2024〕200號)等文件要求,積極推進連州市“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以點帶面推動全市“光伏+建筑”加快發展。截至2025年4月,連州市已投產居民屋頂光伏共716戶、工商業屋頂光伏12個、扶貧光伏項目81個,總裝機容量約3.9萬千瓦,總投資額約1.8億元,年發電量約3900萬千瓦時,年產值約1700萬元。
二、相關工作開展情況
(一)促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2024年12月我市印發《清遠市推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30年)》,明確摸排可開發資源、推進“光伏+”工程、拓展開發模式、規范項目管理、優化并網服務和強化安全監管六個方面重點任務和目標。其中,推進“光伏+”工程方面強調要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產業園建設,對既有各類園區全面實施綠色化改造,力爭光伏覆蓋率到2030年不低于50%;落實省關于新規劃建設的各類園區同步規劃、配套建設分布式光伏的政策要求,力爭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到2025年達到50%、2030年實現全覆蓋;推進公共機構、公共設施等宜裝盡裝,力爭新建公共機構屋頂光伏覆蓋率2025年達到50%,推動既有公共機構、設施屋頂資源及其已批國有建設用地范圍內地面加裝光伏發電系統,做到“宜裝盡裝”。
(二)抓好綠色農房建設工作。根據《廣東省農房質量安全風貌提升和農房建設試點行動方案》(粵建村〔2023〕64號)文件要求,我市引導新建農房執行《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完善農房節能措施,結合國家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建設,積極開展農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截至2025年4月,我市累計建設或改造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綠色農房(建筑光伏一體化農房)共5074戶(其中:清城區961戶、清新區500戶、英德市670戶、連州市1149戶、佛岡縣322戶、連南瑤族自治縣665戶、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524戶、陽山縣283戶)。
(三)推廣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我市先后出臺了《清遠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四五”規劃》《清遠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清遠市一星級綠色建筑管理規定》等政策文件,大力推廣應用太陽能熱水、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資金,或者國有資金占主導的具備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的新建民用建筑項目,應當至少采用一種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鼓勵新建工業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時使用可再生能源技術措施;鼓勵燕湖新城、省職教基地項目中,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比例作為約束性指標;鼓勵在電力負荷大、工商業基礎好、具有大面積屋頂的區域,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則建設運營太陽能光伏建筑應用項目。
(四)落實“光伏+建筑”發展保障措施。規劃方面,對于在已建建筑屋頂安裝光伏設備的,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規劃用地保障的通知》(粵自然資管制〔2024〕1757號)有關精神,滿足相關規范的項目可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對于利用農村道路建設光伏廊道的,按農用地管理,無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稅收方面,嚴格落實好各項稅收政策,對于從事符合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相關條件和技術標準及國家投資管理規定的項目,企業的投資經營所得可享受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條件的光伏發電企業其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5%,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電力方面,積極開展分布式光伏可開發資源全面摸查及電網可接入容量評估,及時將接網困難區域對社會公布,科學引導新能源合理布局;科學開展“十五五”數字電網規劃及分布式新能源專項規劃,著重規劃提升本地電源匯集能力及往南部負荷區送出能力;制定服務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精簡系統建檔流程,引導電源業主合理選擇接入系統設計方案,強化并網驗收管理;夯實分布式光伏“可觀可測”基礎,提高分布式光伏“可調可控”能力,強化分布式涉網裝置、涉網參數和測試檢測管理,強化分布式光伏接網設備的網絡安全審查。
(五)推進連州市“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一是聚力資源摸排,科學統籌謀劃“明底數”。自2021年以來,連州市開展分布式光伏開發資源排查5次,總可用面積約164.8萬平方米,預計可安裝總裝機容量約32.96萬千瓦。其中,工商業可用屋頂資源約65萬平方米(主要集中在九陂工業園區),預計可安裝裝機容量約13.16萬千瓦;各鄉鎮居民及村集體可用屋頂資源約99萬平方米,預計可安裝裝機容量約19.8萬千瓦。二是聚力機制創新,下好協同聯動“先手棋”。連州市印發實施《連州市推進“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實施方案》,明確各相關單位的任務分工、定期會商,定期收集數據。組織跨部門聯動,多次召開工作會議,考察學習兄弟縣優秀經驗,推動試點工作落實。三是聚力試點突破,打造光伏賦能“示范帶”。連州市堅持以“風貌優先,光伏賦能”為原則,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農房風貌管控提升等工作,探索“一鎮一試點”,由各鎮(鄉)推薦2至3處成熟可操作的試點區域先行先試,其中,東陂鎮塘聯村“光伏+農房”一體化整治提升項目設計方案獲廣東省“光伏+建筑”農房設計大賽專業獎(廣府連片整治組別)一等獎。
三、存在問題和堵點
目前,我市在推進“光伏+建筑”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和堵點:一是分布式光伏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目前我市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項目采用備案管理辦法,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在房屋結構安全、建筑風貌管控、工程建設質量等方面缺乏實質性管控措施,影響光伏項目監管效果。二是光伏消納并網較為困難。在推進“光伏+建筑”應用試點過程中,連州市電網承載能力不足問題逐漸凸顯,變壓器容量不足、光伏發電消納困難,限制了屋頂分布式光伏規?;l展。三是光伏發電項目受新規影響大。受今年全額上網補貼取消、電量全額參與電力現貨市場交易等政策影響,全額上網的光伏項目收益率下降明顯,導致部分在建未并網光伏建設項目難以為繼,部分消納困難地區推進光伏建設難度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高標準推進試點建設工作。根據《關于開展清理優化創建示范和評比表彰活動的通知》,市縣級黨委和政府不再設立創建示范項目,接下來我市將集中精力推進連州市“光伏+建筑”省級試點,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推進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加快完成各鎮示范村選點建設以及園區企業分布式光伏覆蓋工作,推進可利用的公共建筑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整合資源實現集約開發,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打造特色亮點項目。
(二)探索多方受益的開發模式。連州市創新“公司+縣鎮村+農戶”開發模式,在尊重企業、村(居)集體、群眾意愿的前提下,整合相關民間屋頂資源,建立多方共贏收益分配機制,實現企業減少開發成本、縣鎮村三級共享收益、全流程規范管理和建筑風貌整齊統一,獲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肯定和推廣,目前連州市首個開發片區(涉及西岸鎮、東陂鎮等5個鄉鎮)正在穩步推進,后續將繼續優化完善該開發模式,并積極探索其他開發模式,努力實現多方共贏。
(三)優化光伏建設項目管理和保障。探索建立由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和電網企業組成的分布式光伏聯合監管機制,優化建設審批流程,簡化項目備案手續,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組織項目建設和驗收。不折不扣落實現行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常態化對接企業,實地深入企業調查,全面跟蹤了解光伏項目建設進度、涉稅需求和存在的困難,及時為企業答疑解惑,助力企業健康發展。
(四)加強“光伏+建筑”宣傳引導。利用媒體宣傳、科普教育、參觀示范建設項目等方式加大對“光伏+建筑”政策宣傳和解析力度,提升公眾對“光伏+建筑”的認知度和接受度。暢通咨詢、投訴渠道,提升群眾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守護群眾利益。制定清遠市“光伏+建筑”建設指引和圖集,結合“百千萬工程”建設,推動光伏建設與建筑風貌同步提升。
誠摯感謝您對我市“光伏+建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5日
(聯系人:鄭尚,聯系電話:337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