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51號區(清新區第三中學東北面)11850.69平方米用地規劃條件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批后公告
核發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51號區(清新區第三中學東北面)11850.69平方米用地規劃條件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遠市清新區土地儲備中心 提出的 核發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51號區(清新區第三中學東北面)11850.69平方米用地規劃條件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 的申請及有關材料,并依法予以批準(許可)?,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進行批后公告。
一、項目位置: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51號區(清新區第三中學東北面)
二、公示時間: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通過規劃驗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點:
、項目建設用地現場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http://www.taohualuo.com.cn/channel/qyszrzyj/
、清遠日報
、其他
2020-01-17
項目概況: 項目于2020年1月核發用地規劃條件,指標如下: 1、總用地面積11850.69平方米,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兼容商業用地(B1),1.0<容積率≤2.5,建筑密度≤28%,綠地率≥35%,限高80米;2、需配套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不小于60平方米),垃圾收集點若干處(服務半徑不大于70米),室外活動場地一處(用地面積不小于170平方米);
項目已批出。
附圖: